关于2025年财务年终报销事项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各位师生:
为做好学校2025年度财务年终决算工作,确保2026年度财务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年终报销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前推进预算执行,避免年底集中办理
为避免年底集中突击支付资金的情况,保障资金使用效益,请各部门、学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项目计划及时完成采购、验收等流程,及时办理财务报销,确保本年度预算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二、财务报销截止时间
1、根据市财政年终决算工作安排,2025年学校财务年终报销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2026年开账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结账期间网上预约报销系统和智能报销系统关闭,自助投递机停止接受投递单,各类报销业务暂停办理,师生已预约未递交的预约报销单将同时撤销,请各学院、部门和各位师生务必将预约报销单(包括酬金预约单)于12月8日前送至计划财务处。
“工会、党费、教育发展基金会”的经费报销截止时间同上。
2、采购申报截止时间详见2025年9月24日发布的《关于2025年度采购业务受理截止时间的通知》。
三、各类收入催缴及入账
1、请各部门、学院及各位老师认真核对本年度内各项收入(包括水电费、房租、物业费等各类扣款)的到账及执行情况,未到账的请抓紧催收。2025年已到账未认领的各类到款,请及时查看计划财务处网站到款信息抓紧时间认领,并于12月25日前办理财务入账、立项分配等手续。学生学费、住宿费应于12月25日之前交清,否则将影响正常选课。
2、前期借出的各类票据还未到款的,请借据人抓紧时间催收,并于2025年12月25日前汇入学校指定账户,否则请退回票据。超过上述时间既不到款又不退回票据的将视同借款。
四、往来款清理
1、对于在计划财务处已办理借款(汇款)手续尚未核销的部门和个人,请务必于2025年12月8日前到计划财务处办理冲销手续。特殊情况请书面说明并经所在部门或学院负责人审批后交计划财务处。
2、各经济业务经办人需认真核对相关合同条款,及时办理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维修改造等经济业务约定的各类保证金、预收款的收取和退还手续。
特别提醒:
1、各单位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国家、省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系列规定要求,严禁借各种名目突击花钱,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开支。
2、2025年1-11月的票据须在2025年度内报销完毕,2025年12月的票据可延长至2026年3月底。
请大家提前做好年末报销安排及明年的资金支出计划,距离报销截止只有一个多月时间,请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进度,抓紧时间及时报销。
计划财务处相关业务联系人:
报销业务:侍卫星(660819,2321137)
预算业务:霍桑(659010,2321189)
采购业务:于淼(15545125722,2321528)
酬金业务:章雯怡(672147,2321567)
系统相关:王昊(670735,2321567)
计划财务处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