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学校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统一部署,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2026年度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 统筹规划、科学论证
紧密各单位应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坚持“无预算不采购、先预算后执行”,从实际需求和财力可能出发,充分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市场调研,区分轻重缓急,精准申报采购需求。严禁重复采购、盲目采购和超标准配置,切实防范资源闲置浪费。
2. 预算采购一体化
所有政府采购计划必须纳入2026年部门预算,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申报采购计划。各单位应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采购需求论证与成本控制意识,进一步节约采购资金,切实提高预算编制与采购计划的匹配度和精准性。
3. 归口管理、分类申报
采购预算实行分类归口管理。各单位应按照项目属性向相应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报送采购需求,由归口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申报,确保采购计划与职能目标、事业发展相一致。
二、申报对象
序号 | 采购项目 类型 | 申报范围 |
1 | 集中采购 | 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附件1),如服务器、计算机、打印机、会议培训、公车租赁服务等。 |
2 | 分散采购 |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5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服务类项目;8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 |
三、申报要求
1. 凡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无论金额大小,均须申报政府采购计划。
2. 严格落实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策。货物和服务采购200万元以下、工程采购400万元以下且适宜由中小企业承担的,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上述金额的,预留预算总额的3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附件2)
3. 严禁化整为零、拆分项目。同一预算项目下同一品目采购应整体申报,不得规避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
4. 加强需求参数和预算价格的市场调研与论证。仪器设备配置应结合实际需要,严禁追求超规格、超标准配置,预算金额应力求精准,误差率须严格控制。
5. 其他如进口设备、大议设备、工程维修等特殊事项请依据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做好论证及审批手续。
四、申报方式和时
1. 申报方式间(线上申报)
智慧采购管理系统,网址:湖州师范学院官网→智慧校园→业务直通车→业务系统→智慧采购管理系统https://zhcgpt.zjhu.edu.cn/homeM.jsf)。(附件3、4)。
2. 申报时间
5年9月23日-10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3. 业务咨询202
经费预算业务:
计划财务处预算科 霍老师(0572-2321189)
系统操作及采购政策业务:
采购管理办公室 徐老师、于老师(0572-2321528)
采购中心 徐老师、张老师(0572-2322188)
智慧采购系统问题:技术员祁工(15850536618)
计划财务处(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5年9月23日
附件1:《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 年版)》.pdf
附件4:《湖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的通知(湖财资〔2021〕96 号)》.pdf

